南昌市收集餐饮范畴违型案例(第一期)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《收集食物平安违法行为查处法子》第四条第二款、第十六条第一款之,东湖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查询拜访,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、《江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《收集食物平安违法行为查处法子》第四十之赐与行政惩罚。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《收集食物平安违法行为查处法子》第四条第二款、第十六条第一款之,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、《江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办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和《收集食物平安违法行为查处法子》第四十之赐与行政惩罚。此外,当事人还存正在委托他人伪制证件、供给虚假入网天分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治安办理惩罚法》相关,南昌市高新依法对其做出行政五日的行政惩罚。
2026年3月20日,法律人员查抄发觉,东湖区某米酒店未取得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物运营登记证》,正在收集餐饮办事平台冒用其他运营从体的《停业执照》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物运营登记证》处置入网餐饮办事勾当,且该店现实运营地址、门店招牌取平台公示消息均不分歧。
因其伪制《食物运营许可证》的行为涉嫌犯罪,2026年3月24日,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机关。
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收集餐饮食物平安专项整治步履,峻厉冲击收集餐饮食物平安违法违规行为,为充实阐扬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感化,指导收集餐饮行业守法诚信运营,切实守护人平易近群众舌尖上的平安,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发布如下。
2025年11月,法律人员查抄发觉,高新区某餐饮店取得停业执照后,未打点小餐饮登记证即私行开展运营勾当,后续又以流动食物摊贩形式运营且未按申领存案卡。5月委托他人伪制《食物运营许可证》,凭仗虚假天分入驻收集餐饮办事平台,实行线上线下同步运营。